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7-12-21 10:48:15 浏览:{{ hits }} 来源:

(2017年12月20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袁绍坤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李文辉提请:

决定免去李庆云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李桂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畔平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蔡玉光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赵文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侯新文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杨秩权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其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和育功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其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和颂平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其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和相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段建生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吕超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旭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和春梅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刘欣荣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祥提请:

免去木惠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寸镱庭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和丽瑞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