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12-26 23:22:22 浏览:{{ hits }} 来源:

(2018年12月26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中下旬在六库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