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麻二忠同志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02-28 22:34:23 浏览:{{ hits }} 来源:

(2019年2月28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麻二忠同志工作职务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及麻二忠同志本人的辞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麻二忠同志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