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祥辞职的决定(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9-06-30 23:08:36 浏览:{{ hits }} 来源:

(2019年6月30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张祥同志的辞职要求,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祥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