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取得实效

2022-07-14 18:53:00 浏览:{{ hits }} 来源:州人大经济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

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工作,是今年怒江州委为保护好世界级自然资源、打造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推进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围绕这项中心工作,怒江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列入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常委会领导班子坚持守正创新,提出了服务大局更精准、依法履职更有力的工作新要求,为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紧紧围绕州委的工作部署,将2022年开始施行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列为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列入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在强化对地方立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推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工作深入开展。

提前谋划、主动对接,切实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取得实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是针对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制定的一项重要地方性法规,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1年8月31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1年10月30日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布,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让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有法可依。

严格检查,以查促改,切实督促各级有关部门加大《条例》贯彻实施的力度。2022年6月上旬,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泸水市和福贡县共8个乡(镇),通过认真开展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充分掌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以查促改,在充分肯定《条例》实施以来取得成效、经验、做法的同时,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提出加大《条例》贯彻实施的建议和要求。6月13日,执法检查组向州人民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反馈了执法检查情况。

认真开展审议,强化监督实效,发挥好地方立法在推动怒江州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在6月29日召开的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州人大代表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加强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实现路域环境道路美、环境美、乡村美、风光美、生活美的目标,促进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工作的依法有力开展,是贯彻落实州委工作部署的要求,也是加快怒江“两区一胜地”建设的需要;会议同意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强化统筹、完善措施、加强监督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州人民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推进《条例》的有效实施,提升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发挥好地方立法工作在推动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和怒江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