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七次集中学习

2022-08-31 21:26:00 浏览:{{ hits }} 来源: 作者:苏祺玉 陈江璇

2022年8月31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七次集中学习,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强云主持学习并作总结。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通知》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有关篇目和省委书记王宁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桂莲、红利波围绕学习主题开展了交流发言,并随机抽取了两名参学同志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刘强云在学习总结时指出,一是要提升站位抓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精髓要义。要深刻认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出版发行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现实意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要求,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有力有效、走深走实。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要注重将学习成果与推动怒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结合起来,坚持不懈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紧扣主线优服务,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在计划安排、资源保障、力量组织等各个方面,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要紧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要求,持续加大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自觉维护法治统一。要紧扣“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求,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不断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怒江实践,为推动怒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紧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求,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性。要紧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不断拓展“四联系”制度,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服务引导代表担当好政治、法律、社会“三个角色”,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紧扣“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三是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绿美云南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宁、州委云德书记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绿美云南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把省委、州委关于绿美云南建设和加快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在怒江落实到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对标《怒江州城乡环境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提出的“两江”打造景观带、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推进“美丽江岸”建设等工作目标,在河长制督察中给予重点关注,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州级牵头部门,以此推动工作落实。要用好立法权、监督权助推全州城乡人居环境再上新台阶。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常委会副主任杨建梅,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州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加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