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1月2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2年第十四次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下一步学习宣传工作,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强云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10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宁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州委纳云德书记在全州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州委常委会第48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州委11月重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州人大常委会11月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强对“三农”领域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监督,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力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10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精神,要坚决贯彻落实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结合、融会贯通,全面准确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之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根据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统筹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宣讲工作,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在宣传宣讲上下功夫,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及12月召开的常委会审议事项,组织开展会前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常委会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各委员会负责同志、办公室副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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