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民族委调研组到怒江州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红利波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贡山县独龙江乡、丙中洛镇,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老姆登村、知子罗村,泸水市鲁掌镇三河村,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就《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旅游等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并于20日下午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对怒江州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要严格依照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推进《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起草和报批工作,要参照有关立法技术规范,对条款的文字表述要反复推敲,力求做到准确严谨、具体明确、简洁精炼;要切实抓好全州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旅游等立法调查研究,针对怒江州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结合省州党委重点工作精准选题、精准立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发挥良法善治作用,推动和保障怒江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红利波副主任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怒江州发展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民族立法工作给予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要求《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业发展促进条例》起草专班按照调研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和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依据职责职能及时做好协调和督导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按时按质完成立法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和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泸水市人大常委会、福贡县人大常委会、贡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分别参加调研。
图文:苏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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