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促进国家机关依法履职,根据《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民族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县民政局2020年以来的三年工作情况开展评议。现将评议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对县民政局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评议: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
二是贯彻执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是接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以及办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四是根据职能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五是勤政廉政,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六是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七是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
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深入地开展评议工作,帮助被评议单位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现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县民政局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公开征询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9月15日。
联系电话:0886—3511372 、13988656754
邮 箱:459839309@qq.com
通讯地址:贡山县人大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
邮 编:673599
特此公告!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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