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丰坪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2024-07-05 11:36:24 浏览:{{ hits }} 来源:兰坪人大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丰坪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质效,提高修订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2024年7月2日至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李铁嵘主任为组长、和红梅副主任为副组长,民族和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水利局、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啦井镇人民政府、条例起草工作专班人员为成员的立法专题调研组,深入丰坪水库、挂登村、桃树村就《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丰坪水库保护区、管理区范围、水库功能发挥、水质情况等,并深入挂登村、桃树村开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同时,先后召开了县、乡、村《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广泛征求政府职能部门、啦井镇政府、基层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库人员以及挂登村、桃树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背景、起草过程以及修订内容;与会人员结合部门、乡镇、本村和水库现状实际,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条例》自2011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依法管理丰坪水库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水库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库水源及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维护库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修改和充实条例部分条款十分必要。

调研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民族立法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通过立法、执法推动重点工作的意识。条例起草工作专班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汇总、深入分析研究和充分吸收合理性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内容,力争通过《条例》的修订、实施,在确保水库保持现状水质及发挥现有发电、防洪、下游补水功能的前提下,《条例》从单纯保护调整成保护利用,以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有效改善库区周边群众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推动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铁嵘,副主任和红梅、李金奎、鹿辉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仕俊,县政协副主席李学全,县人大相关委室、县级有关单位、啦井镇政府、金顶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