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调研

2024-09-27 15:13:07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人大 作者:苏祺玉

 

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根据怒江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计划,9月24日至26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红利波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围绕自然资源基本情况、管理体制与机制、资源开发利用、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资产管理与收益、存在问题等方面对全州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兰坪县啦井镇富和山森林草原管理、云岭自然保护区管护(新生桥国有林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和福贡县子里甲乡架弩矿山、匹河乡沙瓦村指挥田子楞河电站、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匹河管护站)实地了解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对调研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创造和拥有的宝贵财富,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好、守好国有资产“家底”,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来认识和把握,切实守好资源生态安全底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部署要求,发挥人大监督职能,通过人大监督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向人民报出一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明白账,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调研组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管理意识和水平,制定科学的监测体系,实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增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质效,深化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督促整改等机制,提高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通过有效盘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不断提升和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利用,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图文:苏祺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