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立法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条例》制定, 2025年3月3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草果产业发展立法工作协调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密秀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和州委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做好“边文章”工作部署,坚决筑牢国家西南安全第一道屏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草果产业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调优配强工作专班力量,发挥成员单位、立法专家的专业优势,运用好专班统筹、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共同推进工作机制。三要注重立法质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推动草果产业发展重点难点,适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外出考察等活动,深入梳理总结和分析研究草果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在产业立法方面的实践创新,注重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创新成果、有效措施,提炼、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确保制定《条例》务实管用。四要严格时序进度,严格按照立法工作日程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州人大民族和外事华侨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审查论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条例》立法工作高效率推进、高标准完成,为推动怒江草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上,州人大民族和外事华侨委员会通报了《条例》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情况;参会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围绕立法推动草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
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州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州科技局(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州人大民族和外事华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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