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怒江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泸水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强云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晓亮、红利波、杨建梅、密秀珍、张劲松,秘书长和建华和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助推诉源治理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相关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为有关人员颁发证书并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找准怒江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实现好金山银山,积极做好各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要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各项部署中找遵循、领任务,切实把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精神转化为人大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以更高的站位淬炼政治忠诚,以更大的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更严的标准推进人大工作,以更实的措施贯彻代表法。要深入学习《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懂人大”的基础上,善于“讲人大”。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封玉花,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不是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处级干部(含职级人员)及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州十二届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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