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握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怒江新篇章。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强云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干实绩,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涵,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核心问题,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聚焦民生实事、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开展依法监督;自觉把“实干”二字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实绩。
会议要求,要以实干担当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监督,做到人大监督的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始终突出刚性监督,敢于动真碰硬,不断强化人大监督的刚性;始终坚持人大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